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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网络犯罪审判面临新挑战 定性困难审理难度大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5-11-20    字体:

【原标题:涉网络犯罪审判面临新挑战】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各个行业领域的发展方向。但同时,互联网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安全问题,涉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不法分子极具网络特点的作案手法,也使得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面临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

  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18日召开的涉网络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江北区法院共审结涉及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网络贩枪贩毒等案件106起,判处被告人147名,没收电脑、手机、汽车干扰器、毒品等作案工具和违禁品86件,追缴违法所得100余万元。

  据江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懿介绍,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以及定性困难,是涉网络犯罪呈现的四个主要特点。

  隐蔽性强查处困难

  由于网络本身具有虚拟性,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可轻松伪装身份、实施犯罪,得手之后又可通过更换ID等方式迅速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销声匿迹。在新闻发布会当天审理的一起涉网络犯罪案件中,被告人肖某等人就是利用即时通讯软件QQ对公司、企业实施诈骗的。

  今年2月,肖某注册QQ号码并搜索到某科技公司内部的QQ群,并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加入该内部群。在骗得该公司出纳刘某与自己加为好友后,先后以支付预付款、尾款、借款等名义让刘某给转账68万余元。谭某使用相同方法骗得该公司约70万元。在将骗得款项取现之后,谭某、肖某等人将出纳刘某QQ号码拉黑并删除聊天记录。

  “电子证据往往以数据的形式储存于一定的介质之上,需要远程勘验、提取。不法分子不会留下血迹、指纹等传统犯罪证据,被害人也很难向侦查机关提供有用线索,致使案件识别性差,查处难度大。”江北区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肖瑶说。

  技术含量高收益可观

  网络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不法分子往往具有丰富的计算机知识和高超的技能,只需凭借自身智力优势即可获得财富,因此黑客攻击、破解密码、干扰通信网络等犯罪日益频发。江北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自主研发软件参与网络传销的案件。

  陈某邀约李某合伙开“公司”,以销售减肥产品的名义组织传销活动,吸纳会员资金。二人依托自主研发的软件对“公司”进行网上管理,参加者只需交纳一定费用即可注册成为“公司”会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公司”奖励的电子币并存入会员账户。利用这套软件,陈、李二人足不出户即在网络空间建立起“传销王国”,先后吸引80余名受害人入局。

  经审理,江北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此外,网络犯罪还具有“风险小”“成本低”等特点,不法分子只需通过一台计算机即可完成犯罪,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收益却能达到数万元甚至10万元,回报惊人。

  涉及面广危害程度深

  互联网具有全球性,不受地域、国界限制,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且具有不确定性,加之我国网民众多,造成网络犯罪辐射范围广、影响群体多,危害巨大。线上联系,线下实施犯罪的案件近年来也不时发生。

  在曹某和陈某共谋采取假意租房的方式实施抢劫一案中,曹某在网上查到彭某有意出租房屋,遂与之联系,约定与彭某见面看房,陈某则负责熟悉小区环境、研究作案后的逃跑路线。准备就绪后,曹某、陈某再次以看房为由约彭某见面,并在屋内对彭某实施持刀抢劫。二人抢得现金290元及金镶玉吊坠等物后逃走。

  江北区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对被告人曹某、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在此案中,犯罪分子就是利用网络信息获知的便捷性,在线上轻易找到作案线索,之后在线下具体策划实施入室抢劫,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对此,刘懿建议说,“首先明确交流对象的真实身份;对任何涉及自己财产处分权的信息,要多方求证信息是否真实;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要及时对证据进行保留,提供给司法机关。”

  定性困难审理难度大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均为法院对涉网络犯罪的审理判决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网络犯罪总体属于新型犯罪,尽管国家已出台多部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但由于网络犯罪形式多样、手段翻新,司法解释难以覆盖所有情形,因此界定作案手法、酌情考量犯罪情节等都存在一定争议,也给案件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刘懿告诉记者:“像盗窃、诈骗网络游戏内的‘货币’‘物品’‘武器装备’等虚拟财产的情形愈来愈多,对虚拟财产是否为财产、虚拟财产如何确定数额等也存在争议。”

  “今后,江北区法院将继续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审理涉网络犯罪案件,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统一案件裁判尺度,确保判决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肖瑶说。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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