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用户名称: 用户密码: 点击注册
关于学校设为首页联系学校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学员报名热线:
0871-65361798
首页新闻动态法考公务员法检法硕企事业单位资料中心师资力量成功学员校长信箱
 
热门搜索: 法律讲堂法律图书馆司考课堂司法考试
资源下载: 司考    公务员资料    
司考
2015司法考试刑法重点辅导: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9-26    字体: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1、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代收费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对其责任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涉5个以上淫秽网站;收取服务费在2万元、代收费服务5万元以上的)

  2、明知是淫秽网站,以牟利为目的,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或者结算服务的,对责任人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同犯罪处罚。

  【例】甲在互联网上开办“爱芝林成人用品”网站,为牟取利益,采取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的方式扩大成人用品销量,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乙将相关服务器出租给丙用以建立该色情网站,并累计收取陈锦鹏2万元以上服务费。乙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甲乙负责组织招募女主播和联系兼职女主播小姐,采取一对一收费型聊天室,在网络视频上多次组织淫秽表演活动,从中牟利,成立组织淫秽表演罪。

  3、不能证实“以牟利为目的”的,可适用传播淫秽物品罪。*无需证明“不以牟利为目的”。

  【例】(07/二/18)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C.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

  D.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生化、放射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答案【B】司法解释。

  【练习】1、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该当何罪?答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答案:不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2015司法考试刑法重点辅          下一篇文章:2015司法考试刑法重点辅
学校介绍联系学校用户登陆用户注册校长信箱在线报名师资力量成功学员资料中心版权声明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五华区教育局办学许可证:(批准文号:教民5301027000237)
学校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88号小西门立交桥旁德春电信大楼2楼201室(文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0871-65361798    邮箱:953150983@qq.com
传真号码:    工信部备案号:滇ICP备2024047134号    云南网站建设,云南网页设计,昆明网站建设,昆明网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