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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预测简答题(3)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9-10    字体:

材料:2013年,已经存在58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寿终正寝。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除劳教制度的决定。至此,劳动教养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l.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人权是现代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一切进步的法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法区别于传统法的基本标志。人权是指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个人或群体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包括自由权、政治权、社会权、发展权、和平权等。

  人权是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废除劳教制度维护了宪法的权威,更好地保障了人权,是历史性的进步。而且,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属于法律保留,必须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而劳教制度依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不符合立法法的要求。劳教制度是与我国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相抵触的,不符合依法治国所要求的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有悖于法治精神。

  因此,废除劳教制度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大势所趋,是维护宪法权威的体现,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劳教制度的废除使人的自由和尊严得到了更为有利的保护,促进了我国的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法治中国的进程。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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