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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法与道德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5-3-21    字体:

  1.相同点:都由原始习惯脱胎而来;可以相互转化;都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

  总体精神和内容相互重叠渗透;都是社会调控手段,以维护和实现秩序和正义为使命;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且在发展水平上互为标志和说明。

  2.区别:法律的建构性与道德的非建构性;法律的确定性与道德的模糊性;法律的一元

  性与道德的多元性;法律的外在侧重与道德的内在关注;法律的程序性与道德的非程序性;法律的外在强制与道德的内在约束;法律的可诉性与道德的不可诉性。

  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二者并不完全重合。

  4.近现代法学家大多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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