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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刑法重点辅导: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与其他渎职罪的竞合关系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11-13    字体:

  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与其他渎职罪的竞合关系。

  (1)另有规定的滥用职权犯罪有: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放纵走私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

  (2)另有规定的玩忽职守犯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

  【例】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单选)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答案】【C】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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