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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法篇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3-11-19    字体:

 

一、三国法复习建议

根据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司法考试三国法复习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理论提高,重在熟悉真题

该阶段主要适用于理论要求较高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在较早期的复习中可重点攻克上述几大部门法,“三国法”在这个阶段最佳工作是看真题,熟悉考试方式和考点,建立对“三国法”考题的感性认识,试题要尽量多看几遍。为节省时间和提高效率,可在复习主干课程劳累之时,作为调剂做此工作。

(二)重点强化,重在摘知识点

5月份考试大纲公布后,进入系统强化阶段,通读司考教材,将“三国法”重点提炼出来是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三国法”各有特色,提炼方法各有不同。国际公法由于考点分散且量大,适宜在看书同时做笔记,读一章,总结一章,用精练的关键词来概括大段的知识点,“将书读薄”方能提高后期复习速度。这种做法看似费时费力,实则在总体时间上颇为经济。国际私法则主要将重要知识点理解弄清,“去粗留精”,将大量无用的内容清理出视线之外,只留下有考试价值的知识点。其他内容大多只是帮助初学者了解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是干什么的,考试一般是不会考的,复习时完全可以不看的,经过这样的过滤后,大量的无用信息在第二阶段就无需再去理会,这样就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复习效率会大大提高,信心自然也会大大增加。国际经济法份量较重,通读教材十分必要,尤其是国际贸易法,但重在理解,理清知识体系,因为考题大多侧重于灵活运用。可以说,这个阶段就是要为下阶段的“突击记忆”打下“理解”的基础。

(三)应试串讲,重在用和记

司考常常要求综合运用所“记”住的多个相关知识点(或法条)去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案例)。因此,本阶段重要的任务是学会灵活运用前一阶段所掌握的知识点,这个阶段最好是快速复习一单元的知识点,做一单元的同步练习,随时检验复习效果。一个“单元”可大可小,小的可以是一章,大的可以是一门,如国际公法。“学而不会用”的问题要在做小案例分析题时得到解决。

(四)模考冲刺——重在“精确化”和“查漏补缺”,合理押题

国际法的试题大多比较简单,一般不需要过多分析思考,因此,如何提高做题速度为同一试卷的其他试题节约时间,并提高“命中精度”,是一个在本阶段需要通过全真模考进行检验的问题。同时,做模考题也能对国际法知识点复习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在考前的十来天,往往是考生最为焦灼的时刻。此时在研究历年考题的基础上对当年可能要考的重要知识点进行预测,并消除自己对这些知识点中存在的一切疑问和不确定,将非常有助于考试前稳定心态,提高考试质量。 

二、三国法知识要点

 

 

 

 

 

 

 

 

 

 

 

 

 

 

 

 

 

 

 

 

 

 

 

 

 

国际公法

1、国际法渊源:基本原则、国际习惯、国际条约及其理论(构成、保留、冲突、解释、对第三国的效力、在中国的适用等)

2、国际法主体:国家(要件、管辖权和豁免、承认、继承、国际法律责任),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叛乱运动机关

3、国际法上的空间:领土(构成、各部分基本制度、领土主权取得和限制),海洋法,外层太空间法律制度,国际环保法

4、国际法上的人:本国人(国籍),外国人(出入境、待遇、外交保护、庇护和引渡),国际人权法

5、外交与领事关系:外交关系(外交机关,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关系(与外交

关系的区别)

6、国际争端解决方式:强制方式(战争,平时封锁,反报和报复),非强制方式(政治方式和法律方式)

7、战争法:战争的开始与结束,战时中立,对战争手段的限制,保护平民和受难者,战争犯罪的处罚

国际私法

1、国际私法主体:主体(法人、自然人、国家和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和住所冲突及其解决,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问题

2、国内冲突法:① 冲突规范(结构、系属公式、种类),② 准据法(特点、特殊情况下准据法的确定),③ 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④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物权、合同债权、侵权之债、票据、婚姻继承)

3、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文书送达、域外取证、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4、区际司法协助

国际经济法

1、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增术语DATDAP,主要术语FOBCIFCFR),《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国际货物运输法:海运(提单及其法律特征和种类,《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其他运输方式                        

3、国际货物保险法:风险(海上风险及其内容、外来风险及其内容),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及其分类),险别(基本险别,附加险别)

4、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托收、信用证(重点掌握信用证法律关系)           

5、外贸管制和WTO: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WTO法律制度

6、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

 

 

结语

以上仅是对于司考备考的些许建议,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裨益!也请各位考生坚信只要有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并辅之以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再加上自己勤奋努力,在司法考试中一定会胜利!

“司法考试,指南针将与您一路同行”, 预祝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复习顺利、完美通关!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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