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答案】D
【考点】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解析】D项:根据《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教唆犯是在共同犯罪统领下的概念,所以此处的犯罪不可能是过失犯罪;此处的犯罪可以是特殊身份的犯罪,因为身份犯对行为人的要求仅仅是实行犯,而不包括帮助犯和教唆犯。所以D项错误。
A项:前半段是典型的教唆既遂,后半段则是构成共同教唆的情形,也适用本条的规定。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第一款规定,是指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如果起主要作用,就作为主犯处罚;反之,如果起次要作用就作为从犯处罚,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所以B项正确。
C项:根据限制从属性的理论:如果被教唆的对象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有犯罪的意识,也成立共同犯罪,不过此时的犯罪仅仅是客观层次上的。所以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是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是共同犯罪,只是因为一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给予处罚。本条后半段指的是教唆的客观行为,即只要有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行为,就应当从重处罚,而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当然符合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行为,所以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所以C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D
- 2026年云南省考法检系统模拟法庭控辩面 (2026-3-30)
- 2026年云南省考法检系统模拟法庭控辩面 (2026-3-30)
- 2025年曲靖市麒麟区区属事业单位选调工 (2025-6-23)
- 25年法之桥教育最新省考课程安排 (2025-3-31)
- 2024年云南省公务员面试课程安排 (2024-2-20)
- 法之桥教育最新公考课程安排 (2024-2-20)
- 2024年云南省考课程安排 (2023-9-18)
-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安排 (2023-6-29)
- 2023年云南省考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公告汇 (2023-4-26)
- 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面试课程安排 (20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