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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笔记》精选之《刑法》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2-26    字体:

 《课堂笔记》精选之《刑法》

昆明中法网分校法之桥教育资料

正当防卫与自救行为的区别

  “护卫正受害权益”与“恢复已受害权益”。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自卫”行为,是防卫性质;在法益已经受害运用自己的力量“恢复其权益”的行为,是自救性质。

  注意:(1)二者之间具有排斥关系,某一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之后,就不宜再确定为自救行为。(2)正当防卫是法定的,其阻却违法性的效果强于自救行为。

  例1:甲的摩托车被盗数日,某天,甲在街上看到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马路边,立即报警,在警察来之前,眼看乙要骑摩托车离开,甲为了拦阻乙,一拳打倒乙,将车追回。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自救行为;C事后防卫;D紧急避险。

  答案:【B】紧急时对已受害权益的恢复,自救。对正受害权益保护,自卫。

  例2:甲趁乙不备夺过乙的包逃跑,乙在后面紧追不舍,追上甲后为夺回自己的包对甲实施了暴力乙的行为属于:

  A自救行为;B正当防卫;C事后防卫;D紧急避险。答案【B】

  例3:广州某妇女遭抢劫开车将三骑摩托车劫匪撞成一死二伤案:正当防卫。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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