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用户名称: 用户密码: 点击注册
关于学校设为首页联系学校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学员报名热线:
15925103626
首页新闻动态法考公务员法检法硕企事业单位资料中心师资力量成功学员校长信箱
 
热门搜索: 法律讲堂法律图书馆司考课堂司法考试
法检: 精品课程    考试大纲    招考公告    考试动态    成绩查询    试题解答    报考指南    简章专区    
考试动态
法检面试中公诉人要注意的问题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3-5-22    字体:
  1.要从总体上注意掌握揭露与说服的关系。
    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被告人及其实施的犯罪是揭露与被揭露的关系。但对辩护人,则是对立统一,既有激烈的辩论,又有相互说服认同的关系。因此,在辩驳其错误观点时,除了显示真理,澄清事实真相,还要有理有据地说服对方认同自己的观点。在使用语言上,要平和规范,不能揭人之短,尖刻挖苦,冷嘲热讽。
  2.在辩论技巧上要注意掌握攻与守的关系。
    法庭辩论的对抗性很强,攻与守的关系处理好了,可以增强战斗力,取得较好的辩论效果,处理不好则丢失法庭辩论的主动权,造成被动。我们提倡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应具有主动进攻的意识,不能老处于被动应付的守势,但在主动进攻,提出一个新的论点时,也要注意防守。即论证要严密,不要把漏洞和矛盾留给对方,有时必要的防守是为了更好地进攻,要做到既能攻,又能守,游刃有余,答辩自如。
  3.在答辩内容上要处理好简与繁的关系。
    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既摆事实,又讲道理的,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学理论详细论证;对一些单纯是事实、证据或对某一法律的不同认识,则不必展开论证,只对某一事实或法律作一简要论证即可,避免哕唆、重复。
  4.在营造辩论气氛上,要注意对抗与合作的关系。
    公诉人与辩护人在同一个法庭上处于不同角度分别履行各自的职责,其诉讼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下、强弱之分。公诉人既不能盛气凌人,以势压人,也不能消极怯辩,漫不经心。不能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不屑一顾或恶语伤人,而是要以平等的姿态,积极地答辩回应,在激烈的对抗中要保持良好的合作氛围。
  5.在运用答辩语言上,要注意严谨与生动的关系。
    法律对惩罚犯罪是无情的,但是从保护人民,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来讲又是有情的。答辩演讲既要严肃地论证犯罪,又要敲击出人们内心情感的火花,以达到促使被告人悔罪服法,教育群众的目的。这就应当在表述案情时客观实在,分析论证问题时通情达理,法、理、情交融,力求语言形象生动,充满感情色彩。
    在揭露被告人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及其他权利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时要充满激情,运用连续的排比、设问、反问等修辞手法,以增强语言的气势,加大情感的爆发力。
    在分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要深刻,分析过程要生动感人,要表达出对被告人犯罪的痛惜,传递给被告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期望和信心。
    当然,辩论演说不是诗歌、散文的朗诵,过于夸张的形容、比喻也不能出现。把握的关键就是一个“情”字,以真情揭露犯罪,以真情打动罪犯.以真情教育群众。与此相反,在论证法律时,又要求公诉人语言必须严谨规范。也就是要使用法言法语,即准确运用法律术语,用严谨的逻辑推理论证犯罪。
  6.在答辩效果上,要注意打击与保护的关系。
    法庭辩论的目的,是让事实更加清楚,认定犯罪的理由更充足。公诉人在揭露并论证犯罪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对案件中存在的自首、立功或被告人在犯罪中处于从犯或未遂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公诉人应客观地、实事求是地予以认定,不能只攻其有罪和罪重的一面,不顾其罪轻的一面。对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公诉人也应依法予以维护,该采纳的要建议合议庭采纳。要把打击与保护结合起来,从而体现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2013年面试开班计划
                                  (法检控辩式、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
班次
学费(元)
退费规则
每班限招招
人数
开班时间
上课地点
基础班
980
无退费
5月27日
6月22日
7月1日
7月15日
昆明
大理
迪庆
玉溪
  精英班
2980
无退费
16
  VIP班
6800
          3000
16
  协议班
10000
(通过才交费)
       补偿2000元
16
翻盘
协议班
12000
(通过才交费)
10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云南法检面试出庭公诉中非论          下一篇文章:云南法检面试公诉人答辩常用
学校介绍联系学校用户登陆用户注册校长信箱在线报名师资力量成功学员资料中心版权声明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五华区教育局办学许可证:(批准文号:教民5301027000237)
学校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88号小西门立交桥旁德春电信大楼2楼201室(文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15925103626    邮箱:953150983@qq.com
传真号码:    工信部备案号:滇ICP备2024047134号    云南网站建设,云南网页设计,昆明网站建设,昆明网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