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用户名称: 用户密码: 点击注册
关于学校 | 设为首页 | | 联系学校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学员报名热线:
15925103626
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考 | 公务员 | 法检 | 法硕 | 企事业单位 | 资料中心 | 师资力量 | 成功学员 | 校长信箱
 
热门搜索: 法律讲堂、法律图书馆、司考课堂、司法考试、
法检: 精品课程    考试大纲    招考公告    考试动态    成绩查询    试题解答    报考指南    简章专区    
考试动态
云南法检面试中辩护人一般采取辩护方式及应对策略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3-5-22    字体:大 中 小
 
   一般常用的几种辩护方法。
     1.开门见山,正面辩护法。
        即辩护人在法庭上从正面直截了当地提出辩护意见。采取这种辩护方式,大多数是一些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有四种:第一种是可能判处重刑的重大恶性案件;第二种是作案时被当场抓获的案件;第三种是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的案件;第四种是被告人被抓获后供认不讳,且口供稳定、认罪服法的案件。对于这几类案件,辩护人往往在肯定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性质和事实的同时,对被告人某些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情节提出辩护意见,这种辩护意图清楚,观点明确,公诉人容易进行答辩。
     2.旁敲侧击,迂回辩护法。
        采取这种形式辩护的,一般是案件直接证据不足,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无明确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既遂与未遂,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难以区分,此罪与彼罪界限不明确等案件。旁敲侧击、迂回辩护的方法,听起来观点不明显、重点不突出,让人难以把握。公诉人遇到这种情况时,要有冷静的头脑、敏捷的思维和临场不乱的经验以及捕捉主要矛盾的能力,否则,会顾此失彼,陷于被动。
      辩论中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应对:
     (一)是抓主要矛盾,放开次要问题,对辩护人提出的与案件定罪量刑有关的问题,如犯罪的主体、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可靠程度,法律条款的适用等,必须集中精力思考答辩。对与案件关系不大的问题,如被告人年幼无知,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社会经验不足,一贯表现良好等,可放下不答。
     (二)是避虚求实,对某些使用不当的词句及法学理论和实践中尚未定论的问题不答,而对案件的主要情节提出不同意见进行答辩。
     (三)是透过现象抓本质,舍表求里。有时辩护人提出很多问题,但实质问题只有一二个,因而透过表面现象,抓住问题的实质进行答辩。
     3.抓住问题,突然发难法。
       这种辩护方法通常适用于证据上存在漏洞的案件。辩护人抓住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如书证未作鉴定,凶器与伤口未作验证、鉴定结论指向不明确等。对这些证据中存在的问题,辩护人在庭上突然提出重新鉴定或验证,或者对证据证明的问题予以否定,提出问题或提供的辩护证据具有突发性,应变的难度很大。公诉人要应对这种辩护方法,必须做到:
     (1)审查案件时要认真、细致,对书证、物证,必须通过鉴定、验证或辨认属实,做到证据间不留漏洞。
     (2)庭前充分准备,吃透案情。对庭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测,做到提出问题,有据而答。
     (3)当庭要思维敏捷,反应迅速。不可回避提出的问题,也不允许长时间思考,造成冷场,而应迅速反应,作出有理有据的答辩。
     (4)知识面要广,要从多角度对同一个问题进行分析,答辩语气要坚定有力,以挫败对方突然发难的锐气。
     4.利用矛盾,混淆视线法。
        这种辩护方法多用于多人多起的团伙犯罪案,因为团伙案件的被告人较多,他们之间主从关系不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分赃多少、罪责大小不同,认罪态度好坏各异,容易出现认定处理不均衡或其他矛盾。辩护人往往抓住这些矛盾,一是在地位和作用方面,为被告人辩护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目的;二是罪与非罪上,与一些未作刑事追究,只进行治安处罚的同案参与人进行比较,以达到为被告人开脱罪责的目的。应对此种辩护,公诉人庭前的准备工作要比单一犯罪案件更加细致、周密。首先,要分清主从,查清事实,定准性质;其次,要排除证据间的难点和疑点,做到沉着应对,临阵不乱;再次,在审查案件时要全面、客观,该追诉的要追诉,力争不留漏洞。
     5.激烈对抗,否定辩护法。
        这种辩护方法多用于案件的定性存在争议,罪与非罪模糊不清,事实证据又有利于辩护人一方的案件。辩护人从一开始就以无罪辩护立论,在质证时极力否定每一份证据,辩论中先声夺人,与公诉人激烈对抗。此类案件对公诉人出庭难度很大,具有相当的挑战性。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在辩论中寻找辩护观点中的矛盾和疏漏,从事实、证据上反驳辩护论点,进而从犯罪构成理论上论证犯罪的构成。
 
 
                                                        2013年面试开班计划
                                        (法检控辩式、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
班次
学费(元)
退费规则
每班限招招
人数
开班时间
上课地点
基础班
980
无退费
无
5月27日
6月22日
7月1日
7月15日
昆明
大理
迪庆
玉溪
   精英班
2980
无退费
16
   VIP班
6800
          3000
16
   协议班
10000
(通过才交费)
      补偿2000元
16
翻盘
协议班
12000
(通过才交费)
无
10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云南法检面试公诉人答辩常用          下一篇文章:云南法检面试表达示范(辩护
学校介绍 ┊ 联系学校 ┊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 校长信箱 ┊ 在线报名 ┊ 师资力量 ┊ 成功学员 ┊ 资料中心 ┊ 版权声明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五华区教育局办学许可证:(批准文号:教民5301027000237)
学校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88号小西门立交桥旁德春电信大楼2楼201室(文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15925103626    邮箱:953150983@qq.com
传真号码:    工信部备案号:滇ICP备2024047134号    云南网站建设,云南网页设计,昆明网站建设,昆明网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