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用户名称: 用户密码: 点击注册
关于学校设为首页联系学校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学员报名热线:
0871-65361798
首页新闻动态法考公务员法检法硕企事业单位资料中心师资力量成功学员校长信箱
 
热门搜索: 法律讲堂法律图书馆司考课堂司法考试
法考: 精品课程    法考公告    法治资讯    动态信息    案例分析    司考方法    法律法规    博文精汇    图书介绍    简章专区    
司考方法
【选择题】司考中常见的12种陷阱模式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6-8-31    字体:

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来临,在考试中提高答题正确率,司法考试选择题有12个陷阱,很容易误导我们,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这12个陷阱如何破解。


一、张冠李戴法 


这类题目往往以相关的知识或相近的时事作干扰题肢,考生如果记忆模糊,就会失误。

启示
在平时的复习中,考生要注意对相关知识进行归纳和整理,对重要时事,要尽可能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混淆不清。

二、鱼目混珠法


试题通常以相近、相似、易混的知识作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记能力。 

启示
在高考政治试题中,几乎每年都有类似的题目。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必须对相关、相近、易混、易错的知识进行比较和辨析,才能排除干扰准确作答。 


三、偷梁换柱法


这类题目通常是在题肢中偷换概念或转换论题,考生稍不注意就会误选。 


启示
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将题干所涉及的概念和题肢的概念作对照,看其内涵和外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不可选。 

四、正逆颠倒法 


命题者在试卷的中间部分,一改正向思维的模式,插上一道逆向思维的试题,常常导致一些考生失误。

启示
启示:解答这类选择题,关键在于判明题干的方向,在确认题目是逆向选择题的前提下,只要将原来正确的题肢舍去即可。

五、主次颠倒法

这类题目常将概念间的主次关系颠倒,粗略看来,题肢意思和题干非常吻合,其实是以非辩证性干扰辩证法。 


启示
答这类题一定要注意对应概念间的主次关系,诸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与政治、国体和政体等,无论在什么情形下,都是前者决定后者,要警惕命题者以貌似辩证性的手法加以干扰。 


六、因果倒置法


命题者在因果关系的选择题中,将原因和结果倒置,以混淆视线,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准确和透彻理解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之间、现象与本质之间固有的因果联系。

启示
解这类题,一要注意是因果型试题,还是果因型试题;二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因果型的试题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题肢是不是题干所述原因的原因。如果是果因型试题尤其要注意检查题肢所述原因是不是同义反复,有没有因果倒置。 


七、同义反复法


这种手法通常是在果因型,或者题干有“说明”、“表明”之类的选择题中,设置重复题干意思的题肢,考生如不仔细辨析,就会错选。 

启示
解这类题,要注意将题肢和题干逐一比较,舍去不属于题干的原因的题肢,如果是最佳选择题,只能选出最符合题干要求的一个题肢。 


八、以偏概全法



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设计的题肢,常以局部代替全部,以部分代替整体,以一种情形代替所有情形。

启示
考生在解答这类题目时,要运用辩证思维的方式对各个题肢进行全面分析,将观点片面性、绝对化的题肢舍去。


九、添枝加叶法



命题者在题干或题肢中增加一些修饰、限制成分,使观点趋向绝对化


启示
答这类题,考生首先要抓住题干或题肢中的主干成分,然后再对那些修饰、限制成分反复琢磨,看其是否和原来观点一致,若不一致,则必须舍去。对题中出现的“所有” “任何”、“一定”、“都”等字词一定要慎重推敲。 


十、似是而非法


这类题目一般以相关、相似、相近或相反的知识组成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和辨析能力。

启示
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根据所学理论和题干的规定性,对相关题肢逐一辨析,谨防被似是而非的题肢所干扰。 


十一、答非所问法


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有意识设置一些说法正确,但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作干扰。考生如果不对照题干,仔细辨析,就会误选。 

启示
解答这类试题,只能选择那些和题干之间存在联系,且意思一致的题肢。对那些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不论其本身的说法多么正确也不能选。


十二、舍本求末法



试题以现象或假象否定本质和规律,以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东西来代替根本的、 主要的东西。

启示
解答这类试题,考生必须把“现象只看作是入门的向导,一进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自觉地透过, 现象认识本质,才能排除干扰,否则就会舍本求末,导致失误。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技巧篇】阅卷人分享:司考          下一篇文章:【法条解读】复代理
学校介绍联系学校用户登陆用户注册校长信箱在线报名师资力量成功学员资料中心版权声明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五华区教育局办学许可证:(批准文号:教民5301027000237)
学校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88号小西门立交桥旁德春电信大楼2楼201室(文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0871-65361798    邮箱:953150983@qq.com
传真号码:    工信部备案号:滇ICP备18002329号    云南网站建设,云南网页设计,昆明网站建设,昆明网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