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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复习:浮动抵押的法律特征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5-12-21    字体:大 中 小

浮动抵押的法律特征

1、抵押主体的特殊性。与普通抵押不同,浮动抵押的抵押人只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除此之外的其他债务人不能设定浮动抵押。(《物权法》第189条)

2、抵押财产的集合性。在普通抵押的情形,由于一物一权的原则,一个抵押权的标的是一个独立的物;若要以干个物进行抵押,则必须设立若干个独立的抵押权。但是在浮动抵押中是将若干动产作为一个整体设立一个抵押权,因为在浮动抵押的情况下突破了传统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

3、抵押财产的非特定化。在浮动抵押,抵押人仍然可以自由转让抵押财产,若抵押人将一个抵押财产转让,则债权人不得就该财产进行优先受偿;相反,债权人在和债务人设定抵押权时债务人还没有取得的财产,在抵押权设定后债务人才取得的新财产仍然作为抵押权的客体,债权人可以就其优先受偿。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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