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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5-11-29    字体: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意定代理,委托代理要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比如委托人与受托人(代理人)要成立委托合同,或者要成立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至于委托代理的授权行为,在法理上则被认为是单方行为。
  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设计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人,全权代理人的权限并非丝毫不受限制。
  例:张某某15周岁,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张父与一所希望小学订立赠与合同,将该实用新型的专利权赠送给该希望小学,借以帮助小学筹集资金。张母知道此事后,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解析:《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应当是自己的财产。《民通》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以上规定,张父代理张某某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社会公益的赠与,不影响合同无效的性质。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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