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难点释疑: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
(1)减轻处罚:指在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之下一个量刑幅度之内判处(不满法定最低刑的)刑罚。刑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例: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甲盗窃手枪5支,构成第127条之罪且“情节严重”,但是法庭鉴于其未成年宣告“减轻处罚”,应当在哪一个幅度内适用刑罚?
A.10年以上 B.3年以上10年以下 C.3年以下 D.无期徒刑、死刑
答案:B。甲盗窃枪支“情节严重”,正常(不减轻处罚时)应适用第127条之“10年以上……”幅度,但因“减轻处罚”而适用下一个幅度即“3年以上10年以下”判处。但注意:不能“跨越幅度”在3年之下判处。
(2)适用减轻处罚通常应依据法定量刑情节。换句话说,法官无权酌情适用减轻处罚,法官只能在罪犯具有某种法定情节时才能适用减轻处罚。
(3)需要经最高法院核准的减轻处罚。第63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意味着,在罪犯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时,若法官适用减轻处罚,必须经最高法院核准。这种法外施恩的情况,被称为“酌情减轻”,也可称为“法外减轻”、“破格减轻”。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考点】司法考试考点选取中 下一篇文章:司法考试复习必须集中精力
相关内容
-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民法考前三 (2021-10-13)
-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民法考前三 (2021-10-11)
- 司考刑法年度考点清单 (2017-9-7)
- 来自过来人的纯干货(司考复习技巧)! (2017-6-14)
- 司考【刑法】点拨 (2016-10-25)
- 【重点掌握】追诉时效的期限 (2016-10-8)
- 【行政法】卷四案例题答题技巧 (2016-9-13)
- 重磅来袭!刑诉考前精练解读 (2016-9-13)
- 【冲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背50金句 (2016-9-6)
- 【技巧篇】阅卷人分享:司考高分秘籍 (201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