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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刑法小微案例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5-1-1    字体:
  [刑法小知识]甲向乙敲诈3万元,乙报警。警察指使乙到甲约定地点交给甲3万并当场将甲逮捕。乙并非因惧怕而交付3万元,甲得3万元与其敲诈行为无因果关系,甲只是敲诈勒索罪未遂而不是既遂。

[刑法小知识]甲向乙骗借5000元,乙识破其的骗局,但出于怜悯给了甲5000元,甲有欺骗行为也得到欲骗取的财物,但不是因循欺骗→交付的进程,无因果关系,甲只成立诈骗罪未遂,不是既遂。

[刑法小知识]甲刀刺穿乙腹部,救治时医生又发生轻微失误,乙亡,不中断因果。因刀刺穿腹部本足以致死,到医院遭遇蹩脚医生不算异常,甲与乙死有因果关系。但若医生出现“重大失误”导致本不至死的乙死亡,则中断因果。

[刑法小知识]甲、乙、丙半夜将丁拖到野外雪地里暴打一顿后离去,丁因伤无力自行返家而冻死。对本案,丁因伤无力离开雪地而“冻死”很正常,“冻死”因素不能中断因果。

[刑法小知识]妻、母同时落水。甲先救妻,待救母为时已晚。甲不救母(不作为)与母亡的因果关系?甲对母亡的故意心理?这问题毫无意义!换言之,此非因果关系、故意心态认定问题,而是义务冲突时的选择。因妻、母对甲而言价值相等,只能救其一,选择权在甲,甲选择救谁都不违法。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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