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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高效便民原则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12-29    字体:
高效便民原则 
  1行政效率。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2便利当事人。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 
  1—7答案:BC。 (2011/二/77)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解析:高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故B、C项正确。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高效便民原则不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其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依法行政原则、故A项错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只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具体要求,而不是高效便民原则的要求,故D项错误。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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