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分为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三类。如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债权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给付),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等。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如债权是民事权利,债务是民事义务。
例:答案:C。(2009/三/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解析:(1)这就是笔者平时所说的“侵害人身权,产生一个损害赔偿的债权”。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限制。故选择C,排除A。(2)损害赔偿是请求权,故排除B。(3)“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抗辩权不成立,故排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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