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名师(阮齐林)解析犯罪(客观)本质社会危害性
犯罪(客观)本质社会危害性与“稻草人事件”、“保健品事件”
危害性=“违法”=侵犯刑法保护的利益=侵犯法益→实害·危险·绝对不能侵犯法益(不能犯)。
1.行为侵害法益(客体)的(危害·不法·违法)程度,具备危害性本质特征的情况:
①实害(结果·既遂犯)如人伤亡、财损失、财占有转移
②危险(可能·未遂犯),如杀人未死,盗窃未取得占有。A具体危险,B抽象危险。
2. 不能犯(不可罚的未遂):行为看似触犯刑律但事后看绝对不可能侵犯法益,无罪。美国百万钞票购物。
①愚昧犯、迷信犯,如诅咒,②对象绝对不能,稻草人事件;③工具方法不能,保健品事件(当毒药杀人)。
3.仍有危险的情况(可罚的未遂):毒药不够致死量,假农药鼠药,空衣兜、空保险柜,(1)未遂罪,(2)狭义:不能犯未遂。
2010试题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多选)
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答案】【ACD】
4.“13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为罪。不当罚行为不是犯罪。
例:邮政工作人员私拆一封无关紧要的信件,不具备犯罪构成,不为罪。
校园暴力强要低年级同学少量财物的,不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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