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行为看似触犯刑律但既没有实害也没有危险的不能犯
行为看似触犯刑律但既没有实害也没有危险的不能犯。
例:甲为杀害乙朝乙连开数枪,“乙”中弹却不倒下,走近一看才知那不过是穿着乙的旧衣服用来吓唬麻雀的稻草人(稻草人事件)。对此,有学者认为:甲看似实施了杀人行为但对生命法益既没有实害也没有危险,不具备法益侵害性,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处罚。但是因为学者们对“危险”本身就存在分歧,所以也有学者认为稻草人事件未必没有危险,未必不能以犯罪未遂处罚。通说掌握法益侵害的危险偏重于客观、事后的判断,认为甲的行为没有法益侵害性,是不能犯(不可能侵犯法益),不构成犯罪。类似的扯皮问题如把男人错当作女人施暴意欲强奸的、把假毒品误当作真毒品贩卖的、把女尸误当作活人“强奸”的、把“仿真枪”误认为真枪而窃取的。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不得当作商标加以使用的情形 下一篇文章:法检面试相关罪名的知识体系
相关内容
- 2026年云南省考法检系统模拟法庭控辩面 (2026-3-30)
- 2026年云南省考法检系统模拟法庭控辩面 (2026-3-30)
- 2025年曲靖市麒麟区区属事业单位选调工 (2025-6-23)
- 25年法之桥教育最新省考课程安排 (2025-3-31)
- 2024年云南省公务员面试课程安排 (2024-2-20)
- 法之桥教育最新公考课程安排 (2024-2-20)
- 2024年云南省考课程安排 (2023-9-18)
-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安排 (2023-6-29)
- 2023年云南省考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公告汇 (2023-4-26)
- 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面试课程安排 (20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