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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3-25    字体:

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

   (一)损害赔偿的地位

  在民事责任中具有核心地位

  (二)侵害财产性权益的损害赔偿

  1、损失的范围:应当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既包括既有利益上的损失,也应包括应得利益没有得到的损失。

  2、损失计算时点: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三)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

  1.财产损失

  (1)赔偿范围

  因人身受到损害,所产生的财产损害也应当全部赔偿,同样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侵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赔偿数额的确定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精神损害赔偿

  (1)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因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只要情节严重,原则上均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具体人格权受侵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②自然人死亡后,他人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或者非法使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行使的规则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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