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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3-9    字体:


2014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

 昆明法之桥教育司法考试研究中心归纳:

民法常规考点

  对之前的四个表格稍作端详,注定得出“民法考试的规律并无根本变化”的结论。以《合同法》为例,下列内容每年(2002-2013)必考:①债权让与、债务承担;②合同的相对性;③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④合同的解除;⑤合同的效力;⑥违约责任;⑦买卖合同;⑧租赁合同;⑨技术合同。下列内容每年十有八九要考:①双务合同的抗辩权;②赠与合同;③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④合同的成立;⑤行纪合同。

  “重者恒重”之规律依然坚如磐石。我们完全可以自信地宣称,2014年的民法考题由三个类型组成:①有50%的内容是2002-2014年每年必考的知识点(如:返还原物请求权;物权变动;抵押权);②有30%的内容是2002-2014年十有八九要考的知识点(如:共有、善意取得、占有、地役权);③只有15-20%的内容是2002-2014年很少考的知识点(如: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国家专有所有权)。

  规律的恒常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民法复习的任务就是把每年必考和每年十有八九要考的知识点搞定。对于很少考到的知识点,可以不闻不问。同学们加油!今年的胜利是属于你们的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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