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考模拟法庭控辩面试刑案案例15——侵占罪案
案例
2022年5月8日晚,赵某让丈夫魏某陪自己参加同事的婚宴,现场气氛热烈,性格豪爽的赵某与同事们频频碰杯,至深夜酒席散时已有醉意,丈夫不断催促该走了,赵某顺手拿起“自己的”手包坐上魏某的汽车回家。第二天一早,赵某发现桌上放着两个相似的名牌手包,一个是自己的,打开另一个,发现包内有钱夹、化妆品、少量现金及姓名叫王某的身份证和驾照。赵某问过丈夫后,知道自己的手包一直由丈夫保管,自己走时拿了别人的手包。丈夫让赵某赶快把包还回去。赵某口头答应,但一直懒得行动。3天后,赵某见既没有人找来,也没人向自己问起拿错包的事情,遂将该手包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渴望该名牌手包已久的朋友,将包内身份证和驾照等丢弃。1周后,公安机关根据失主报案及相关线索找到赵某,赵某马上退还了6000元,并辩称自己当时想还,可找不到失主。经估价鉴定,该名牌手包价值16000元。
控方观点:赵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辩方观点: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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