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考模拟法庭控辩面试刑案案例20——寻衅滋事罪案
案例
2020年7月31日17时许,被告人冯某某驾驶一辆黑色大众牌轿车行驶至人民路时,适有赵某某驾驶一路公交车由客运站驶出后左转向北驶入人民路,冯某某认为赵某某左转并入同向车道过快对自己驾驶产生影响,遂心生不满。后冯某某从外侧车道行驶至内侧车道低速行驶,挡在公交车前阻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在公交车司机赵某某向右变道时,冯某某亦向右变道继续低速行驶,并左右打转向灯,赵某某继续往右侧非机动车道行驶,准备借非机动车道超车,将位于非机动车道的被害人周某某撞伤。经鉴定,周某某身体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一级。被告人冯某某于2020年8月4日被传唤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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