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考模拟法庭控辩面试民案案例14——合同效力案
案例
A公司向B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李某之微信号发送了水滴标(挂在红酒瓶身上的一种酒标)照片2份和报价单1份,协商水滴标采购事宜。经多次通过微信协商沟通约定,B公司向A公司按单价每个9.9元采购水滴标6000只,随后A公司根据微信沟通内容向李某发送买卖合同文本但未收到李某回复,次日A公司收到B公司通过公司账户转账支付3万元合同定金,A公司立即按照合同约定将准备好的货物发送至合同指定的地址。此后,A公司多次催促B公司支付合同余款7.5万元未果,李某提出降低单价为每个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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