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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老师详解2011司法考试刑法试题(15)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1-12-10    字体:
【2011/卷二/1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单选)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答案】[C]

  【解析】敲诈勒索罪的“着手”应是开始“威胁索财”的行为,本案没有进展到这样的程度,所以是预备犯。

  抢劫的暴力应是从占有者那里夺取财物时使用,AB错。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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