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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4日云南法检面试题(民事法律)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6-6-5    字体:大 中 小

一、材料:

周先生因为出差入住A酒店,交付住店押金1000元。酒店内有告示牌提醒入住酒店的住客将贵重物品提交前台保管。酒店房间内有物品损坏赔偿表,表内列明了损坏房间内物品的价格。周先生入住酒店后,吃芒果后使用房间内面巾擦手导致芒果渍染黄了面巾,使用吹风机后吹风机坏了,后来据查是因为长时间使用导致吹风机电阻丝烧断而无法使用。住店期间,由于周先生朋友打电话约他出去,周先生离开房间了两小时,回来以后发现自己价值11000元的佳能单反照相机丢失。第二天,周先生退房时要求A酒店赔偿单反相机丢失的损失10000元。A酒店不同意,未赔偿。同时,A酒店收取周先生押金1000元中的400元房费后,扣除面巾赔偿费30元,吹风机赔偿款350元,退换周先生220元。周先生与A酒店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诉求:1.A酒店赔偿周先生丢失的相机价值10000元。(至起诉时公安机关未侦破此案);2.酒店退回周先生多扣的30元毛巾赔偿费和350元吹风机赔偿费。

二、抽签确定原告代理人
三、审题后,两位考生分别担任原被告代理人发表意见

2016年法检面试咨询热线:0871-65361798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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