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考模拟法庭控辩面试民案案例2——侵犯生命权纠纷案
原告:张某2(张某1父亲)、张某3(张某1儿子)
被告:朱某
某日,张某1驾驶摩托车、周某驾驶另一摩托车相撞,张某1跌倒、周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1起身驾驶摩托车逃逸。与事故无关的被告朱某经过肇事现场,先开车、后步行追逐逃逸的张某1。张某1先是有跑上公路向过往车辆冲撞的行为,后在铁路上沿路堑而行,朱某跟随追逐并劝张某1投案。后张某1自行走上两铁轨中间,被驶来的列车撞死,有证据证明朱某在列车撞人前层挥动上衣向驶来的列车示警。在朱某跟随张某1的整个过程中,两人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无身体接触。朱某有劝张某1投案的言辞,也有责骂张某1的言辞。
本案原告为张某1的法定继承人,诉请被告朱某承担侵害张某1生命权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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