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用户名称: 用户密码: 点击注册
关于学校设为首页联系学校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学员报名热线:
0871-65361798
首页新闻动态法考公务员法检法硕企事业单位资料中心师资力量成功学员校长信箱
 
热门搜索: 法律讲堂法律图书馆司考课堂司法考试
企事业单位: 精品课程    考试大纲    招考公告    考试动态    成绩查询    试题解答    报考指南    
试题解答
【备考】事业单位考点之二:质量互变规律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7-5-8    字体:

【导读】

今天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点——质量互变规律,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公共基础科目考察中,马哲地位至关重要。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对立统一规律,一直是马哲考察重中之重。学好马哲,切忌单纯实记,一定注重理解。本文就马哲常考点——质量互变规律,进行简单梳理。

一、质、量、度

1.质,即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万物之所以各有其特点,就在于各有其 “质”。因此,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的依据。

2.量,即数量,是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及构成成分的不同。同一类事物所以能够予以区分,在于其“量”的不同。

3.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简单理解,度,即程度、限度,事物的变化一旦突破了限度,性质就会发生改变。例如,鲁迅评《三国演义》时说:“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这句话中,对刘备的厚道和诸葛亮的聪明进行过度夸大,使其超乎了人所具备的能力,而导致“似伪”“近妖”。体现了适度的原则。

二、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

1.质量互变关系

量变是事物数量或程度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例如,“积少成多”,少变成多,仅仅是数量的变化,属于量变;而“聚沙成塔”,零散的沙子凝聚成了塔,沙子就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即质变。

二者辩证关系:①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的变化开始的,因此,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②事物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质的变化,因此,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方法论

量变是前提,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就要求我们坚持适度原则,做事情把握分寸、适可而止,防止发生质变。

三、例题解析

【例题】(多选)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养成勤正衣冠的习惯,能有效避免“积羽沉舟,群轻折轴”。能体现该论断所蕴涵哲理的选项是:

A.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B.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C.刮骨疗毒,壮士断腕 D.乐极生悲,否极泰来

【答案】AB。解析:“积羽沉舟,群轻折轴”本义是羽毛虽轻,积多了也能把船压沉;东西虽轻,积攒多了也能把车轴压断。比喻小小的坏事积累起来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体现了质量互变关系原理。其中“积羽”,“群轻”是量变,“沉舟”“折轴”是质变。选项A是指千里长的大堤,往往因蚂蚁洞穴而崩溃。比喻小事不慎将酿成大祸。“蚁穴”是量变,“溃”是质变的结果。选项B,是说奢侈糜烂的开始就是国家危亡的征兆。“奢靡”是量变,“危亡”是质变。而选项C是强调反腐时的精神和决心,是强调主观能动性。选项D乐变成悲,逆境转为顺境,体现了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

小结:质量互变规律考察相对简单,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可着重掌握体现“坚持”“积累”含义的名言警句。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必考】表示“肤浅”的词语          下一篇文章:【面试热点】如此“清淡”的
学校介绍联系学校用户登陆用户注册校长信箱在线报名师资力量成功学员资料中心版权声明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五华区教育局办学许可证:(批准文号:教民5301027000237)
学校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88号小西门立交桥旁德春电信大楼2楼201室(文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0871-65361798    邮箱:953150983@qq.com
传真号码:    工信部备案号:滇ICP备18002329号    云南网站建设,云南网页设计,昆明网站建设,昆明网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