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老师详解2011司法考试刑法试题(17)
【2011/卷二/17】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2011单选)
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
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答案】[D]
【解析】“办理盗抢机动车相关案件”的解释第一条,明知盗抢的机动车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五)“提供……来历凭证……”
A,犯罪人本人使用受贿款,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B,帮助劫匪准备抢劫犯罪工具的共犯。C事先通谋承担事后帮助隐匿犯罪所得,以共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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