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素材八
寻求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介绍,到3月5日晚议案组收到代表联名提交的95件议案中,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排在首位。食品安全令人大代表心焦!为了对付这一顽疾,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多个政府部门连续多年英勇战斗,立下汗马之功,却至今无法抵御“不安全食物”的进攻。以至于近日有报道称:十个“婆婆”管不好老百姓一顿饭,人大代表掰着手指头点了“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近十个部门的不是。想想不由得悲从中来。好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重点继续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温总理此番言语,让老百姓心头一热。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其实就是规范市场秩序问题。这方面一要责之于政府,二是有赖于市场的力量。先说政府之责,在过往的多头管理体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莫过于部门之间争利和扯皮,换句话说,就是各部门之间职能界定不清造成效率低下。如何解决,钟南山有一建议可供参考:扩大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职权,让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上发挥更大作用。美国人是这样做了,而且做得出色,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呢?之所以强调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原因还在于行政问责的需要。职能界定不清,表面上大家都在管,实际上谁都没管好。追求最大的私益和最小的责任,成为某些执法人员心照不宣的“定律”,这极大地伤害了政府监管能力。而一旦启动官员问责,却难以厘清问谁之责。结果必是一笔“糊涂账”,给无良奸商可乘之机,损害了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如果以为单靠政府加强打击就万事大吉,那未免太天真了,也是“政府全能”的旧式思维。因此,在政府监管之外,还必须寻求市场力量配合,让政府与市场有效协调。这个市场力量既包括由厂商组成的行业协会,也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内。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可起自律作用,将不法厂家清出“江湖”,让政府事半功倍。然而,在过往的经验中,当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行业协会的呼吁和谴责之声总是付诸阙如。相反,收钱评比满天飞,给市场秩序添乱。因此,对行业协会的发育和改造成为必要。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它一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在制约厂家的侵权行为。在香港,消费者协会点到哪个商家无良,这个商家就注定要倒霉。但在我们周围,由于维权机构的不到位,消费者经常要做“沉默的羔羊”,这自然无助于食品市场的净化。从短期看,政府大力打击不法行为,可望迅速净化食品市场;但从长效机制看,还需要行会协会和消费者维权组织的配合,否则,胜利的成果又将很快被摧毁,食品市场秩序又将陷入治乱的反复之中。
第七节关于教育公平资料十二:关注“起点公平”
毫无疑问,“教育公平”正日渐成为社会上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汇。
今年年初,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教育公平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教育部门要把怎样处理好教育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间的统筹和协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之后不久,“教育公平”四个字便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使用频率一路攀升。
近年来,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国民占有教育资源在城乡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平日渐呈现失衡状态。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占全国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却只获得全社会5800多亿元教育投资中的23%,而最为大多数人所关注的高考录取地区化差异问题则将教育不公平表现得最为明显: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只能上当地一般学校的高考成绩,拿到北京可以上清华、北大。人们还可以从“择校费”、“借读费”等众多名目繁多的收费问题上感受公平失衡。
教育公平问题绝不可等闲视之。人们接受教育的差距对应着收入的差距,教育不公平的发展又会反过来使收入不公平加剧,如果任由这样的“马太效应”循环不断下去,和谐社会的构建将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创造一个公平的受教育环境,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我们不仅应该牢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真谛和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重在振兴教育这一道理,更应关注在现有情况下如何缓解教育不公平问题。
针对教育公平问题,教育部今年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2005年将会对全国3000万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同时对592个贫困县的家庭贫困学生免除杂费,并提供部分生活费。
教育公平是“起点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如果作为社会个体的人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应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应将教育公平问题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地位。在教育投资、规划、政策、管理体制等方面,不仅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为教育公平做出决定和行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介绍,到3月5日晚议案组收到代表联名提交的95件议案中,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排在首位。食品安全令人大代表心焦!为了对付这一顽疾,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多个政府部门连续多年英勇战斗,立下汗马之功,却至今无法抵御“不安全食物”的进攻。以至于近日有报道称:十个“婆婆”管不好老百姓一顿饭,人大代表掰着手指头点了“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近十个部门的不是。想想不由得悲从中来。好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重点继续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温总理此番言语,让老百姓心头一热。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其实就是规范市场秩序问题。这方面一要责之于政府,二是有赖于市场的力量。先说政府之责,在过往的多头管理体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莫过于部门之间争利和扯皮,换句话说,就是各部门之间职能界定不清造成效率低下。如何解决,钟南山有一建议可供参考:扩大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职权,让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上发挥更大作用。美国人是这样做了,而且做得出色,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呢?之所以强调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原因还在于行政问责的需要。职能界定不清,表面上大家都在管,实际上谁都没管好。追求最大的私益和最小的责任,成为某些执法人员心照不宣的“定律”,这极大地伤害了政府监管能力。而一旦启动官员问责,却难以厘清问谁之责。结果必是一笔“糊涂账”,给无良奸商可乘之机,损害了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如果以为单靠政府加强打击就万事大吉,那未免太天真了,也是“政府全能”的旧式思维。因此,在政府监管之外,还必须寻求市场力量配合,让政府与市场有效协调。这个市场力量既包括由厂商组成的行业协会,也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内。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可起自律作用,将不法厂家清出“江湖”,让政府事半功倍。然而,在过往的经验中,当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行业协会的呼吁和谴责之声总是付诸阙如。相反,收钱评比满天飞,给市场秩序添乱。因此,对行业协会的发育和改造成为必要。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它一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在制约厂家的侵权行为。在香港,消费者协会点到哪个商家无良,这个商家就注定要倒霉。但在我们周围,由于维权机构的不到位,消费者经常要做“沉默的羔羊”,这自然无助于食品市场的净化。从短期看,政府大力打击不法行为,可望迅速净化食品市场;但从长效机制看,还需要行会协会和消费者维权组织的配合,否则,胜利的成果又将很快被摧毁,食品市场秩序又将陷入治乱的反复之中。
第七节关于教育公平资料十二:关注“起点公平”
毫无疑问,“教育公平”正日渐成为社会上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汇。
今年年初,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教育公平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教育部门要把怎样处理好教育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间的统筹和协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之后不久,“教育公平”四个字便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使用频率一路攀升。
近年来,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国民占有教育资源在城乡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平日渐呈现失衡状态。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占全国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却只获得全社会5800多亿元教育投资中的23%,而最为大多数人所关注的高考录取地区化差异问题则将教育不公平表现得最为明显: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只能上当地一般学校的高考成绩,拿到北京可以上清华、北大。人们还可以从“择校费”、“借读费”等众多名目繁多的收费问题上感受公平失衡。
教育公平问题绝不可等闲视之。人们接受教育的差距对应着收入的差距,教育不公平的发展又会反过来使收入不公平加剧,如果任由这样的“马太效应”循环不断下去,和谐社会的构建将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创造一个公平的受教育环境,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我们不仅应该牢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真谛和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重在振兴教育这一道理,更应关注在现有情况下如何缓解教育不公平问题。
针对教育公平问题,教育部今年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2005年将会对全国3000万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同时对592个贫困县的家庭贫困学生免除杂费,并提供部分生活费。
教育公平是“起点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如果作为社会个体的人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应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应将教育公平问题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地位。在教育投资、规划、政策、管理体制等方面,不仅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为教育公平做出决定和行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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