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用户名称: 用户密码: 点击注册
关于学校设为首页联系学校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学员报名热线:
15925103626
首页新闻动态法考公务员法检法硕企事业单位资料中心师资力量成功学员校长信箱
 
热门搜索: 法律讲堂法律图书馆司考课堂司法考试
政策解答: 法考    公务员资料    
法考
司考每日一题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11-14    字体:
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办理业务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因某些情况的出现终止其代理工作。但发生下列哪一种情况时,不得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 

A. 发现了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B. 承办律师另有一重大案件需要办理 
C. 承办律师突发急病无法继续工作 
D. 承办律师被管理机关中止执业资格 

答案:B
解析: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律师事务所应终止其代理工作:与委托人协商终止;被取消或者中止执业资格;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上一篇文章:司考每日一题          下一篇文章:司考每日一题
    相关内容
学校介绍联系学校用户登陆用户注册校长信箱在线报名师资力量成功学员资料中心版权声明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 昆明市五华区法之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昆明五华区教育局办学许可证:(批准文号:教民5301027000237)
学校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88号小西门立交桥旁德春电信大楼2楼201室(文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15925103626    邮箱:953150983@qq.com
传真号码:    工信部备案号:滇ICP备2024047134号    云南网站建设,云南网页设计,昆明网站建设,昆明网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