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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试题解析
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4-9-5    字体:
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 

A. 依据事实、证据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全部免除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其意见 
B. 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讨论案情时表示:"如果此案交给我办,至少能追回一百万元" 
C. 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的情况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人无罪释放 
D. 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提出案件很难胜诉,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 

答案:BC
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70条规定:“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的预先分析意见没有实现,不能认为律师的意见是虚假承诺。”故选项A不选。第66条规定:“律师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第67条规定:“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承诺。”第69条规定:“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应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应当注意避免虚假承诺。”选项B符合此种情形,构成虚假承诺。选项D不选。第68条规定:“律师在接受刑事辩护委托后,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刑事辩护证据不足以否认有罪指控,不得承诺经过辩护必然获得无罪的结果。”选项C当选。
责任编辑:www.fazhiq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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